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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作者:胡铖烨发布日期:2023-11-24访问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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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6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20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行预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结题验收范围

2020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

、验收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撰写浙江工商大学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关成果支撑材料(文字、图片及其他文字材料)纸质材料121日前报送综合楼31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73315491@qq.com,联系人:胡铖烨,联系电话:28008450

2.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报送的结题报告书和相关成果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听取项目负责人答辩汇报,综合评分后公布验收结果。

3.答辩验收预计128日举行,时请各项目负责人准备好答辩的PPT,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附件: 1.2020年度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立项名单

 2.浙江工商大学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报告

 

                                         教务处

                               20231124

附件1:2020年度省级产学合作育人项目名单.docx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