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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第二轮)

来源:教务处作者:戴雨发布日期:2024-06-05访问次数:281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我校在第一轮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基础上,现启动第二轮补充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办法

(一)请各学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第一轮通知要求,特别是任职条件严格把关,对照现无教师申报的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附件1)充分酝酿,广泛征集,依托各学科优势做好推荐工作,力争在上届教指委任职基础上取得更大突破。

(二)各单位可推荐本校专家,也可推荐本校之外的行业专家。每个单位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单位推荐的所有专家多于1人的,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得低于30%(如果某单位共推荐专家2-3人,其中至少1人为45周岁及以下;共推荐4-6人,其中至少2人为45岁及以下)。

(三)原则上每位专家限报一个教学指导委员会。各单位推荐专家时,应标注是否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如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

(四)各单位双肩挑人员若申报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课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学院组织推荐;若申报专项工作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申报人员所在部门推荐。

(五)学院推荐人选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确定,相关部门推荐人选须经处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

、推荐材料

请各学院(系)、相关部门按照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仔细核实推荐专家相关信息,于6月6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拟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及有关会议纪要电子版发送至zhuxiaohua-79630@163.com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上交至综合楼315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第一轮)》。

 

人:朱晓华

联系电话:28877217

E-mailzhuxiaohua-79630@163.com

 

附件:

1. 附件1:现无教师申报的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docx

2. 附件2:专家推荐信息表.docx

3. 附件3:拟推荐汇总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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