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健全学校本科教学全链条、多维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贯彻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其他各项评估工作,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管理办法(试行)》,需要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每学年提交一份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等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报告和问题清单要求及模版
1.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中内容、附表1和表2,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作为执行部门,需完成执行内容,并提交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作为监督部门,需完成监督内容,并提交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问题清单。
2.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提交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模版见附件1。
3.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提交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问题清单模版见附件2。
4.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二、涉及的学院和部门
序号 | 需提交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 | 需提交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问题清单 |
1 | 各学科性学院 | 各学科性学院 |
2 | 教务处 | 教务处 |
3 | 学生工作部 | 学生工作部 |
4 | 团委、美育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 | 团委、美育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 |
5 | 体工部 | |
6 | 人事处、人才办 | |
7 | 财务处 | |
8 | 公共事务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数字化办公室 | |
9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宣传部、纪检监察室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纪检监察室 |
三、提交时间和方式
提交时间:2024年9月30日之前。
提交方式: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撰写好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和问题清单后请领导审核签字,纸质版盖章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综合楼316),电子版发到邮箱blj@zjsu.edu.cn。联系人:白丽君,联系电话:28877208。
浙商大教〔2024〕24号 关于印发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