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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教学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作者:戴雨发布日期:2024-09-24访问次数:10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3244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1.2017年以来立项的并已达到验收要求的各类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包括2022年“十四五”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省级及以上教学平台自主设立校级教学项目等(结题名单发至学院)。

2.校级教学项目如果在建设期内已升级为同类的省级项目,可免予验收。

二、验收方式

(一)验收材料

1.省级及以上教学平台自主设立校级教学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严格把关,确保项目高质量结题。相关结题材料需报学校备案。

2.学校立项的教学项目

12022年“十四五”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教学项目结题支撑材料》(附件2)格式提交支撑材料。

(二)项目延期与撤项

12022年立项的项目未达到教改预期目标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延期申请(附件3),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

2)对已延期且仍未通过结题的项目,予以撤项处理并收回建设经费。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1018日(周五)16:00

2.递交方式:

1)学院将附件材料和省级及以上教学平台自主设立校级教学项目相关结题材料电子版汇总后发至daiyu@mail.zjgsu.edu.cn(省级及以上教学平台自主设立校级教学项目相关结题材料单独一个文件夹),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校级项目结题”。

2)学院将延期申请(附件3)、省级及以上教学平台自主设立校级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交至综合楼315室。

联系人:戴老师,电话:28877213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教学项目结题支撑材料模板.doc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教学项目延期申请.doc

附件4:省级及以上教学平台自主设立校级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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