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省级和校级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的建设,提高示范基地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作用,学校将对“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和2022年获批的校级大学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和2022年获批的校级大学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名单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学院 | 级别 |
1 | 基于链平台的“数字+”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 谢满德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省级 |
2 | 浙江工商大学奕安生物实践教育基地 | 陈敏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省级 |
3 | 柯桥·中国轻纺城实践教育基地 | 陈振龙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省级 |
4 | 跨境电商全链路Co-op实践教育基地 | 张芮 |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 省级 |
1 | 跨境电商通识课实践教育示范基地 | 伍蓓 |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跨境电商学院) | 校级 |
2 | 智慧物流与供应链创新实践教育示范基地 | 李修琳 |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跨境电商学院) | 校级 |
3 | 浙江工商大学卓锦环保实习基地 | 龙於洋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校级 |
4 | 基于阿里云的数字化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 诸葛斌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校级 |
5 | 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实践教育 | 严霄云 | 公共管理学院 | 校级 |
二、检查内容
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建设重点及目标。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用项目所在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对照检查材料和实地走访的形式。
四、相关要求
1.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请对照建设方案进行认真总结,提交《浙江工商大学省级/校级校外(内)实践教育示范基地中期检查情况表》(附件1),并完成《浙江工商大学省级/校级校外(内)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2),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至少完成12项指标中的5项,校级示范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至少完成3项。
2.请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浙江工商大学省级/校级校外(内)实践教育示范基地中期检查情况表》、《浙江工商大学省级/校级校外(内)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研讨会材料、基地实习学生名单、实习记录、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基地活动新闻稿件、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材等)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3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3315491@qq.com。
五、鼓励措施
学校将对中期检查通过的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继续划拨资助经费,对检查不通过的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将限期整改,待评审通过后,续拨资助经费。
联系人:胡铖烨,联系电话:28008450
教务处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省级、校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中期检查情况表.doc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省级、校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