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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和2022年获批的校级大学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作者:胡铖烨发布日期:2024-10-21访问次数:103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省级和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的建设,提高示范基地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作用,学校将对“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和2022年获批的校级大学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和2022年获批的校级大学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名单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学院

级别

1

基于链平台的“数字+”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谢满德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省级

2

浙江工商大学奕安生物实践教育基地

陈敏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省级

3

柯桥·中国轻纺城实践教育基地

陈振龙

统计与数学学院

省级

4

跨境电商全链路Co-op实践教育基地

张芮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省级

1

跨境电商通识课实践教育示范基地

伍蓓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跨境电商学院)

校级

2

智慧物流与供应链创新实践教育示范基地

李修琳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跨境电商学院)

校级

3

浙江工商大学卓锦环保实习基地

龙於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校级

4

基于阿里云的数字化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诸葛斌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校级

5

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实践教育

严霄云

公共管理学院

校级

二、检查内容

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建设重点及目标。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用项目所在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对照检查材料和实地走访的形式。

四、相关要求

1.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请对照建设方案进行认真总结,提交《浙江工商大学省级/校级校外(内)实践教育示范基地中期检查情况表》附件1),并完成浙江工商大学省级/校级校外(内)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2),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至少完成12项指标中的5项,校级示范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至少完成3项。

2.请于2024111日前将《浙江工商大学省级/校级校外(内)实践教育示范基地中期检查情况表》、《浙江工商大学省级/校级校外(内)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研讨会材料、基地实习学生名单、实习记录、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基地活动新闻稿件、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材等)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3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3315491@qq.com

五、鼓励措施

学校将对中期检查通过的实践教育示范基地继续划拨资助经费,对检查不通过的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将限期整改,待评审通过后续拨资助经费。

联系人:胡铖烨,联系电话:28008450

              教务处

20241021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省级、校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中期检查情况表.doc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省级、校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