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实践教学工作,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深化我校人工智能时代创新型人才培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1〕192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 立项原则
1.问题导向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本科生结合专业领域的前沿产业应用和创新创业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具有一定的创新型、探索性和前沿性。
2.学科交叉
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合作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申报材料应由项目负责人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提交。
3.广泛覆盖
各学院应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尽量扩大学生覆盖面,原则上已经主持往届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2024年学校已立项公示的推荐项目)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
二、 项目类型与资助类别
(一)项目类别
2025年拟立项的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资助类别
202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根据项目质量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2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800元。
“人工智能+”专项: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要求,切实推动学校人工智能时代创新型人才培养,202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特设“人工智能+”专项。旨在激励并支持大学生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各专业领域,开展兼具创新性、实用性和前瞻性的研究与实践活动,培育一批兼具人工智能素养与专业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人工智能+”专项不仅仅局限于计算机和人工智能技术领域,还覆盖“AI+”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制造、智慧管理、智慧农业、智能医疗、智慧教育、智能交通、智慧金融及智慧财会等多个关键领域。“人工智能+”专项每项资助1200元。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人工智能+专项的名额分配如表所示。其中,人工智能+专项名额单列,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从重点项目总额中切分名额增加人工智能专项比例。但学院人工智能专项申报数量如果未达到学校基本要求,则空余的人工智能专项名额作废,不得转为重点项目使用。
序号 | 学院 | 重点项目(含人工智能+专项)(项) | 其中人工智能+专项至少(项) | 一般项目(项) | 项目总计 |
1 | 工商管理学院 | 15 | 2 | 22 | 37 |
2 |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 8 | 1 | 12 | 20 |
3 | 会计学院 | 14 | 2 | 22 | 36 |
4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12 | 2 | 17 | 29 |
5 | 经济学院 | 15 | 2 | 24 | 39 |
6 | 金融学院 | 14 | 2 | 20 | 34 |
7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11 | 2 | 16 | 27 |
8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7 | 1 | 10 | 17 |
9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 | 18 | 4 | 26 | 44 |
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1 | 3 | 16 | 27 |
11 |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 12 | 3 | 18 | 30 |
12 | 法学院 | 11 | 2 | 18 | 29 |
13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11 | 2 | 17 | 28 |
14 | 公共管理学院 | 12 | 2 | 18 | 30 |
15 | 外国语学院 | 10 | 1 | 15 | 25 |
16 |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 5 | 1 | 7 | 12 |
17 | 艺术设计学院 | 9 | 1 | 12 | 21 |
18 | 泰隆金融学院 | 5 | 1 | 6 | 11 |
19 | 英贤慈善学院 | 1 | 0 | 1 | 2 |
20 | 人民武装学院 | 3 | 0 | 5 | 8 |
21 | 文科实验中心 | 0 | 0 | 5 | 5 |
三、申报条件
1.学生团队
本次申报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一、二年级学生为主,三年级学生为辅,四年级学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同期参与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每个团队人数(含项目主持人在内)原则上不少于2人,不超过5人。同一项目不得通过不同申报单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项目全部成员本年度申报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的资格。
2.指导教师
每个申报项目均应有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团队指导教师由1-2人组成,项目第一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含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当年最多指导5个项目。指导教师应按照项目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活动。
3.选题来源
申报项目选题来源校内教师在研科研项目、竞赛课题、产教融合校外企事业的课题、自选命题等。项目选题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要有具体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并且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1.项目立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申报组织动员。学生自愿组队申报,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推荐项目数量向学校推荐各类项目,学校对各类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发文进行立项。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第一指导教师和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
2.过程管理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高年级同学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每4个月至少登录实践教学平台一次,记录项目进展。研究时间过半,各学院需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组织指导老师和专家对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开展评审,对于进展不佳的项目予以提醒。中期结果需由学院分管学生科技工作的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
3.经费来源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专项经费资助,经费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处。项目经费要本着节约使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合理开支。项目负责人需对经费使用的真实、合法、合规、合理性负责。指导老师需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结题申请标准
具备以下成果之一可以申请结题
(1)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项目主持人或成员排名第一或指导教师排第一,项目主持人或成员排第二。
(2)有计算机应用程序,并得到有效应用(网页截图)。
(3)有应用价值的研发实物作品(图片)。
(4)相关学科、挑战杯等校级以上竞赛中荣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项目主持人排第一。
(5)获得各类专利、发明,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6)较高水平研究报告或结合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报告有创新,有亮点(研究结果有应用,调查报告内容翔实、数据真实)并被相关政府、企事业单位采纳,附有证明材料。
(7)结合教师纵向科研课题(厅级以上含厅级)开展研究并已结题,附有相关部门的结题证明材料。
(8)获得横向资助1万以上,并完成横向研究项目,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9)有创业实体(含网店),并开展实际业务,附有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10)其他(由结题验收专家认可的成果材料)。
5.结题验收
(1)项目的结题验收分两个阶段:院级验收和校级验收。院级验收通过的项目才可以进入校级验收。校级验收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成果质量、成果与项目的相关性、成果的实践价值和继续培养潜力等指标评分,评审合格的方可结题。评审不合格的项目或研究期满未取得符合结题申请标准成果的项目将被终止撤项。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公告日一年内不得作为负责人或成员申报校级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撤项数量较多的学院将核减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额。结题评审优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如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
(2)用于结题的论文需要在项目研究期内发表,标注“浙江工商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其他用于结题的成果需要在项目研究期内取得。
五、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学生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25日。学院评审推荐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
2.项目申报人操作
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实践教学平台”(登录途径:https://sjjx.zjgsu.edu.cn/workApp/home)→统一身份认证→创新项目→2025年校创立项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项目成员在系统中确认。(详见附件3)
3.项目指导教师操作
第一指导导师须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实践教学平台”→创新项目→队伍管理→填写意见并给出结论。第二指导导师登入平台进行组队确认。(详见附件3)
4.学院管理员、学院创新领导小组组长操作
学院管理员登录“实践教学平台”→创新项目→后台管理→院级评审→学院专家选择评审任务进行评审→学院创新领导小组组长登录系统确定学院推荐项目→学院管理员导出推荐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打印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并由学院创新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详见附件3)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学院2025年度创新创业活动计划,确定院级创新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创新创业项目训练项目申报工作,制定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要求及标准,做好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向学生说明申报的要求和流程。学院管理员应配合指导教师做好项目跟进、日志检查等相关工作。
2.申请创新项目的主持人需登录系统填写本人有效工商银行卡信息、手机长号,否则不予立项。
3.请各学院于2024年12月6日前完成2025年度校级创新项目立项评审推荐工作,提交学院立项推荐项目汇总表。
4.联系人:李晓霞,综合楼318办公室,联系电话:28008428。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
教务处
2024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