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150号)文件规定,我校2023级(院内转)、2024级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前申请转专业。各学院应根据院内师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条件,提前公布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名额,如有转入条件限制,请在表格转入条件中备注。请各学院于2024年12月16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需学院经办人及教学院长签名并盖学院章)报教务处307郑老师处备案,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2413501807@qq.com 。
一、转入名额的确定需满足以下要求:
1、单学期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或优势特色专业可接受转入专业学生人数不超过该年级当年招生人数的10%,其他专业不超过5%。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或优势特色专业各学期合计可以接受人数不超过该年级当年招生人数的20%,其他专业不超过10%;
2、不超过自然班人数上限,不增加专业原班级数;
3、转入学生插班后教学活动不受影响;
4、学生管理工作仍可到位。
二、在录取转入学生时,需按照以下要求:
1、各转入专业,如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小于计划数,学院可以召开院务委员会决定是否直接录取;第一志愿人数超过计划数,必须经过考核后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3倍,需根据学生所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资格初选,初选后方可进行考核录取。
2、考核方式分笔试和面试,如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学院必须进行转专业选拔考核,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学院按照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分排名和考核成绩排名各占50%的比重,从高到低予以录取。
3.艺术类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其它专业不能互转;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1次。
4.学院如有转入条件限制,请提前报备。
附件1:各学院可接受转入学生名额计划表(24252).xls
教务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