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2024级本科生及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1〕150号),结合学校实际,对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完成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网上申报、面试、最终录取、学籍更新、课程调整等一系列转专业相关事宜。
二、工作原则
1.学校统筹安排
学校教务处负责统筹整个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有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请报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专业各阶段事宜。
2.学院为主考核
各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录取计划及考核方式详见附件1,未明示名额专业表示该专业下学期无可接收名额。学院择优录取,所公示名额非最终必须录取名额。
各学院需制定转专业详细考核方案,请各学院于6月27日16:00前将《XX学院转专业方案(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13501807@qq.com,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工作安排
1. 9月6日00:00--9月8日17:00,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可同时申报两个志愿,申请最后必须要点击提交按钮,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本次转专业以截止本学期期末成绩进行排名(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的补缓考成绩不计入在内,本学期期末如有课程申请缓考将以0分计算加权平均分。因系统限制开学前两周录入成绩的课程无法计入在内排名)。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班人才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24〕99号),申请转专业的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须先退出创新班。
教务系统登录网址:
http://jwxt.zjgsu.edu.cn/jwglxt
2. 9月9日-10日,教务处将通过教务网对本次转专业申请学生信息及面试时间地点进行公示(如某专业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3倍,将根据学生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的排名百分比从高到低进行资格初选。)公示名单上的学生即为报名成功的学生。对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报名不成功逾期不再受理。
3. 9月11日-12日,各学院进行第一志愿学生面试,根据各专业第一志愿录取情况,确定是否安排第二志愿学生参加面试。也可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同时面试。各转入专业,如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小于计划数,可由学院院务委员会决定是否直接录取;如第一志愿人数超过计划数,必须经过考核后录取。
考核按照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和面试成绩排名各占50%的比重计算并根据结果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排名百分比=(教务系统中统计的专业排名百分比+面试排名百分比)/2。
学院在上报拟录取名单时,可顺延不超过录取计划20%的人数作为递补名单(如果拟录取学生为第二专业志愿人数较多时可以适当扩大递补名单)。
各学院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请各学院于9月12日16:00前报送《XX学院转专业录取详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13501807@qq.com,纸质版签字并盖章后报送至综合楼307室郑老师处。
4. 9月13日-26日,教务网对转专业最终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此期间亦为试读期。公示期结束后学籍即转到新专业,不可再退回原专业。
5. 9月15日,转专业成功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培养方案调整课程(确切时间详见届时录取公示中的通知)。属于原专业课程的选课记录请务必退选,否则有0分记录。
6. 各学院教务老师联系方式及指定邮箱见附件3,转专业操作说明见附件4。也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教务网发布的转专业各阶段信息。
7. 降级转专业的同学,无需网上申请,请下载附件5后打印,考虑到转专业工作时间处于假期,请尽量于本学期放假(6月27日)前或不晚于9月10日前交表至意向学院,以便学院组织面试。
降级转专业成功的同学请于9月12日16:00前将审批完成的表格交至综合楼307办公室郑老师处。
8.学生转专业后,由于不同专业培养方案的差异而需补修新专业过往学期课程时,应在毕业学分清算时,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缴纳补修课程学分学费。在原专业已取得的课程学分,与转入专业课程要求相同或要求更高的,可申请互认;其它课程学分可计入个性化学分。
转入学院应根据转入学生需补修课程学分数情况,告知欲转专业学生是否应降级(原则上需补修学分不得超过20学分)。
注意:请各位同学在教务系统中维护好自己的手机号码,以免错过相关通知。
学生一经批准转专业,不得更改。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3〕108号)第十九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含降级转专业、高分转低分转专业等)一次。
若对转专业相关事宜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郑老师,办公电话:28877211,手机短号:670191,邮箱:2413501807@qq.com。若对各专业具体情况有疑问,可联系各学院教务老师,详见附件3。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可接受转入学生名额计划表.xls
教务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