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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评价的预备通知

来源:作者:白丽君发布日期:2026-06-03访问次数:16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实施办法》(浙商大教[2014]225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凡我校教师为本科生开设并列入教学计划的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均应接受课堂教学评价。评价对象为学校本科课程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不包括实习和毕业环节等其他教学工作。

1)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16周之内未开始上课的课程,单开重学辅导、未开课的通识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网络通识课(学校引进的校外网络课程)、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留学生课程、国际商学院的英文课程跨境电商学院的课程、军事技能不需要参评。

2)多位老师合上的导论课,由学院自定是否要参评。

二、评价流程

1)核对2025-2026学年第学期教学任务

本次本科课堂教学评价仍在网上进行。为保证课程评价的准确性,请各学院核对本学期的教学任务,保证网上评价信息准确。

对开学后中途更换任课教师及教师姓名栏内填写为“**学院”的课程,请各学院明确任课教师姓名。

2)学院设置不参评课程

操作方法是:教学评教管理——课程控制设置管理——评价教学班设置——设置学年为“2025-2026”,学期为“2”,设置开课学院后——点击“查询”显示所有课程。选中一条或多条记录,点击右上角的“设置”——弹出“设置参评状态”窗口——设置参评状态为“参评”或“不参评”——点击“确定”。

“评价教学班设置”窗口,参评状态下选择“参评”或“不参评”,可查看当前参评或不参评的课程。

如果要撤销“不参评”,可以将“不参评”课程选中击右上角的“设置”,重新设置状态。

3)“不参评”课程核对后,点击右上角“导出,生成**学院不参评课程清单,加一列“备注”,注明不参评原因学院不参评名单请和任课教师沟通,确保不存在遗漏,确认后zhouerguang@mail.zjgsu.edu.cn

三、截止时间

教务系统中的设置截止时间是69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28008459/668698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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