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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四届教学卓越奖评选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作者:戴雨发布日期:2026-10-30访问次数:10

校内各学院、部门:

为落实教育强国建设部署,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锻造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表彰师德优良、教学精湛、育人成效突出的一线教师,营造尊师重教、深耕教学的良好育人文化,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学卓越奖评选实施办法》(浙商大教〔2026〕159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四届教学卓越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面向承担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

(二)凡已获往届“教学卓越奖”特等奖者,不再参评。

(三)凡获一等奖者,间隔一届后再次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治学教风严谨,以言传身教践行立德树人使命,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关爱学生成长,并在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中做出重要贡献。

(二)长期深耕本科教学一线,教育理念先进,教学造诣深厚,教学效果突出且课程影响广泛,致力于教学方法改革与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成果突出。

(三)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彰显卓越教师的责任担当与示范效应。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8年(含)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近五年每学年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近五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中,A等级不少于3次,有D或E等级的教师不能参评。经学校批准同意国内外脱产进修、请产假或病假3个月及以上和由学校派出挂职、援派、驻外3个月及以上等特殊情况的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可减免。

三、评选时间

2026年10月-2026年12月。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和自荐。学院组织推荐人选,专任教师(含“双肩挑”人员,其归属学科所在学院)50人(含)以下的学院可推荐2名,5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3名。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申报人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公示后统一报送教务处。符合条件的教师经学院审核材料无误可以向学校自荐,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二)跟踪听课。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和学生评委对申报人进行随堂听课。专家评委由教育教学专家、校级教学督导、往届教学卓越奖获奖者、教师代表等组成,学生评委为课前以随机方式抽取的10名听课学生。跟踪听课成绩由专家评委得分(占70%)和学生评委得分(占30%)组成,成绩排名前15名的申请人进入会议评选阶段。

(三)会议评选。学校设立由校友、校内外专家组成的“教学卓越奖”评选委员会。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听取15位申请人现场陈述,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及现场陈述情况等评分并确定拟获奖名单。

五、奖项设置

“教学卓越奖”评选每三年举办一届。每届设特等奖(不超过1名)、一等奖(不超过3名,)和二等奖(不超过5名)等奖项。

六、材料提交截至时间及其他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发动,推荐优秀教师参与评选。由部门对推荐教师的材料进行汇总,于11月10日前把推荐表(附件1)(正反打印)、支撑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和部门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各1份交至教务处315办公室,同时将附件1、2电子版发至邮箱zhuxiaohua-79630@163.com。

联系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朱老师,办公电话:28877217。


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教学卓越奖申报表.docx

附件2 浙江工商大学教学卓越奖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发展联络与社会合作办公室(校友办)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