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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作者:戴雨发布日期:2025-04-03访问次数:10

校内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教书育人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能够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示范作用。

2.此次申报的成果奖应具备下列条件:省内首创;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3.支持鼓励高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教育强国规划纲要、契合国家战略和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四新建设、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现代产业学院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成果申报。

4.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并优先支持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5.对于已获得过历次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推荐名额和申报要求

1.我校可推荐18项成果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中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不少于6项。

2.为加快实施“双一流196工程”,支持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为下一轮“双一流”遴选和教育部学科评估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申报限额内给予省登峰学科2项、省优势特色学科1项的专项指标。

3.本次教学成果奖釆取限额推荐、差额评选的办法,各学院申报的本科教学成果奖不超过2项,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不超过1项,各部门申报的教学成果奖不超过1项。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4.推荐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得超过推荐总数的30%。

5.推荐省级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奖项总数不超过9项

6.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

7.学校将同时启动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评选校级成果奖,具体奖项由专家组推荐经学术委员会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1.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以及50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必须严格按照《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填表说明(附件2)如实、全面填写。

2.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1份

请各单位在2025年423日,按照下列方式提交材料:

将本科教学成果纸质材料:《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教学成果总结一式5份上交至综合楼315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教学成果总结、教学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huxiaohua-79630@163.com。联系人:朱晓华;联系电话:28877217

将研究生教学成果纸质材料:《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教学成果总结一式5份上交至综合楼1039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将申报书、教学成果总结、教学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ypybxm@mail.zjgsu.edu.cn。联系人:陈丹路、郑文婕;联系电话:28872260/28877242。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543日

附件1: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2: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表说明.docx

附件3: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