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精神,切实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现对2022、2023年度已立项的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补充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建立更加紧密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优质资源支持学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创新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要求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两年,合作企业提供的实际支持资金在立项后需到学校。
三、资助经费
学校为每个项目资助建设经费2万,分两期下拨,项目立项后且企业支持资金到学校后下拨6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40%。
四、结题要求
1.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在两年的建设周期中,需每学期上报一份活动新闻稿,共计4篇。
2.各项目负责人在结题时需提交《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的填写,并将提供的相关成果支撑材料(文字、图片及其他文字材料)汇编成文。其中,项目负责人需根据申报类型至少完成《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中8项指标中的5项。
附件:1.《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
2.《浙江工商大学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报告》
教务处
2023年12月5日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报告.docx